剧情介绍

12月13日,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志国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:胡志国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;办案机关扣押的涉案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,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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