剧情介绍

《条例》规定,瓶装燃气经营者在气瓶充装前未按规定回收、处置燃气残液的,充装气量误差超过国家标准的,充装未经检验,超过检验期限、检验不合格、报废、改装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的,利用燃气槽车、贮罐直接充装气瓶的,视情节轻重,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,并处以五百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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